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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原创 zuozh陈晓莹作者原创 转自微信公众号  创业法屋 


我国法律并未限制未成年人成为房屋所有权人,而现实中,夫妻出于各种现实情况考虑,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十分常见。那么夫妻购买房屋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的,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对于该疑问,首先应当解决房子定性问题,确定是否属于可分割的财产,才能谈怎么处理的问题。



01 性质: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


房屋作为一种大额的、且需要登记的特殊财产,在扯上夫妻关系时会变得错综复杂,若再涉及到子女,房子的定性就不能简单地只看登记了。那夫妻购买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应当如何定性呢?该问题在实践中一直颇有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①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夫妻购买房子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且依照《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经过登记就生效了,既然登记了子女的名字,赠与的行为就已经完成了,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上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即需要有赠与人作出赠与及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赠与的场景下可代未成年接受赠与。但是父母自己购买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导致父母自己与自己发生民事法律行为,不会产生民法上赠与合同的效力。再者,房屋作为大额财产,未成年人显然不具备与之相应的购买能力,通常也没有除父母以外的资金来源,因此,夫妻使用其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实际所有权仍属于夫妻。另外,在购置房屋时进行贷款是常规操作,尽管法律并不禁止未成年人成为房屋所有人,但是未成年人显然不具备还贷能力,如果以赠与为由直接简单粗暴认定房屋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会导致房屋贷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同时,如果仅以登记判断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实际归属,将很可能滋生利用未成年人子女登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恶劣情形。③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尽管未成年人不具备购房的能力,但如果仅以房屋系由父母出资购买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枉顾所有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事实,那么房产登记将毫无意义。鉴于父母子女的特殊关系,既要兼顾房屋购买的实际情况,也要考虑父母将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子女暗含的赠与意味,因此宜认定房屋为家庭共同财产。
以上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对于该问题,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给出了“真实意思”判断标准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的真实意思是使未成年子女成为该房屋产权的权利人,因此,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未必是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合适。

02  若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基于前述分析,夫妻出资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若能够确定夫妻双方真实意思并非是将房屋赠与子女、而是依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方式应当与一般夫妻双方名下房屋的处理一致,具体可以阅读我们团队此前发布的《结婚后,房子加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一文,查看如何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笔者在研究该问题时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包含此种房屋处置的离婚纠纷案较为鲜见,除了私下调解解决的因素外,我们分析产生此种情况的原因系离婚纠纷为身份关系纠纷,而此种房屋涉及到了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倾向于采取保守的态度,对于关涉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一般不予处理。另一个原因是考虑判决的可执行性,若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房屋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拿房、另一方拿钱,拿房一方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会因为涉及他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存在执行的障碍。除了在离婚时一并处理的做法,为了避免前面提到的几种情况,这种房屋可考虑在离婚后以物权纠纷或者离婚后财产纠纷等路径进行处理,因为不涉及到身份关系,仅仅审查财产问题,作为房屋“名义所有权人”的子女可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来,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及可执行性。


03 建议

无论是离婚时主张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还是离婚后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作为争取房屋权益的一方,想要如愿以偿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购房的“真实意思”。然而,这种“真实意思”往往不会直截了当地通过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在争议发生时,需要通过对当事人的各种行为、陈述以及已有证据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一般应当结合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房款支付情况、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除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物权纠纷等场景,本案所讨论房屋在执行异议场景下也是“常客”,这就涉及到夫妻双方、子女、债权人等多方利益博弈,存在多种法益的冲突,加上个案的特殊性,会导致该问题变得十分复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直是我们团队在争议解决中坚持的基本原则,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所引发的问题会因为个案情况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在不同的案由场景下也会因所保护法益的侧重不同而有不同的考量。因此,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完成,此种房屋的妥善处置也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


房屋作为一种大额的、且需要登记的特殊财产,在扯上夫妻关系时会变得错综复杂,若再涉及到子女,房子的定性就不能简单地只看登记了。那夫妻购买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应当如何定性呢?该问题在实践中一直颇有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①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夫妻购买房子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且依照《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经过登记就生效了,既然登记了子女的名字,赠与的行为就已经完成了,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上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即需要有赠与人作出赠与及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赠与的场景下可代未成年接受赠与。但是父母自己购买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导致父母自己与自己发生民事法律行为,不会产生民法上赠与合同的效力。再者,房屋作为大额财产,未成年人显然不具备与之相应的购买能力,通常也没有除父母以外的资金来源,因此,夫妻使用其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实际所有权仍属于夫妻。另外,在购置房屋时进行贷款是常规操作,尽管法律并不禁止未成年人成为房屋所有人,但是未成年人显然不具备还贷能力,如果以赠与为由直接简单粗暴认定房屋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会导致房屋贷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同时,如果仅以登记判断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实际归属,将很可能滋生利用未成年人子女登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恶劣情形。③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尽管未成年人不具备购房的能力,但如果仅以房屋系由父母出资购买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枉顾所有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事实,那么房产登记将毫无意义。鉴于父母子女的特殊关系,既要兼顾房屋购买的实际情况,也要考虑父母将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子女暗含的赠与意味,因此宜认定房屋为家庭共同财产。
以上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对于该问题,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给出了“真实意思”判断标准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的真实意思是使未成年子女成为该房屋产权的权利人,因此,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未必是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合适。




若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基于前述分析,夫妻出资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若能够确定夫妻双方真实意思并非是将房屋赠与子女、而是依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方式应当与一般夫妻双方名下房屋的处理一致,具体可以阅读我们团队此前发布的《结婚后,房子加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一文,查看如何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笔者在研究该问题时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包含此种房屋处置的离婚纠纷案较为鲜见,除了私下调解解决的因素外,我们分析产生此种情况的原因系离婚纠纷为身份关系纠纷,而此种房屋涉及到了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倾向于采取保守的态度,对于关涉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一般不予处理。另一个原因是考虑判决的可执行性,若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房屋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拿房、另一方拿钱,拿房一方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会因为涉及他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存在执行的障碍。除了在离婚时一并处理的做法,为了避免前面提到的几种情况,这种房屋可考虑在离婚后以物权纠纷或者离婚后财产纠纷等路径进行处理,因为不涉及到身份关系,仅仅审查财产问题,作为房屋“名义所有权人”的子女可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来,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及可执行性。



无论是离婚时主张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还是离婚后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作为争取房屋权益的一方,想要如愿以偿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购房的“真实意思”。然而,这种“真实意思”往往不会直截了当地通过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在争议发生时,需要通过对当事人的各种行为、陈述以及已有证据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一般应当结合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房款支付情况、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除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物权纠纷等场景,本案所讨论房屋在执行异议场景下也是“常客”,这就涉及到夫妻双方、子女、债权人等多方利益博弈,存在多种法益的冲突,加上个案的特殊性,会导致该问题变得十分复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直是我们团队在争议解决中坚持的基本原则,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所引发的问题会因为个案情况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在不同的案由场景下也会因所保护法益的侧重不同而有不同的考量。因此,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完成,此种房屋的妥善处置也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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