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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拘留期限是多久?

  本文关键词:律师咨询,刑事拘留

  现在的网络越来越发达,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解决,想要知道哪些信息,只要在网上查一下就可以了,就连碰到法律问题自己没有办法判断和解决的,也可以通过网上的律师咨询来解决,今天小编就整理了网上大家咨询的比较多的几个问题,比如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度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以上就是关于形式拘留的条件和期限的介绍,现在大家应该对刑事拘留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吧,如果还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在网上找律师咨询,也可以联系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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